admin 發表於 2019-5-23 14:46:04

紐約華裔大意借錢未寫字據 支票金額遭篡改

中新網12月10日電 據美國《世界日報》報道,紐約一位華裔女子美意借錢給朋侪,開出的這張告贷支票竟遭惡意窜改,將支票上的金額增长了1萬元(美元,下同)。律師提示,華人存在“要体面”的現象,借錢不寫字據或借條,憑口頭承諾就信赖對方會按時還款,這個觀念要改變。

40多歲的華裔女子日前來到法拉盛109分局報案,她的一名女性友人稱近来經濟緊張,向她借4500元。她出於幫助朋侪的善意,利落索性答應了,並開了一張支票給她的朋侪。在這張支票上,她僅填寫了數字“4500”和本人簽名,沒有填寫付出給誰,也沒有效英文寫下金額。“我當時特別信赖我的朋侪,沒多想,就這樣把支票給了她。”

但是幾天后,她檢查銀行賬戶時,發現有人用她開出的那張支票兌現了1萬4500元現金,身分證借款,聯系銀行后,她看到本身支票的金額被窜改,在“4500”前面加了一個“1”,並用英文寫下1萬4500元的金額。她当即致電向她借錢的朋侪,卻一向無法获得聯系。

律師孫瀾濤指出,此案屬於“商業紙質詐騙”(Co妹妹ercial Paper Fraud),已構成偷竊的刑事犯法。雖然受害人本身在填寫支票時有忽略,但對方的行為也觸犯了法令,雙方在面談买卖時已經口頭定下了4500元的告贷合同,借錢方过后操纵缝隙除臭機,擅自点窜金額,屬於欺詐,可向警方報案。若是涉案金額少於5000元,受害人可以到小額法庭控诉﹔超過5000元則必要到民事法庭提出起訴。

孫瀾濤強調,触及到金錢的案子就不是小事,不少民事糾紛、乃至刑事案件皆因“錢”而起。填寫支票時,切忌為了一時省事,而不把支票上的各項內容填寫完备﹔必要保存支票的第二聯作為備份和需要時的証據。借債屬於雙方契約,無論關系好到何種水平,都建議雙方寫下包含還款日期、金額及簽名的借條作為証據,一式兩份。若是借債雙方沒有立下字據,借錢一方就要做好准備,若是對方不還錢,要能接管是以帶來的損失。(朱蕾)

(來源:中國新聞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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